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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56097-02-2017-3053 生成时间:2018-01-05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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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办制定下发的《龙泉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龙政办发〔2017〕113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背景

  一是解决新时代上级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专门就加强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极端重视,更是寄托着对我们做好公共安全工作的殷切希望。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10月29日下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丽水地区农村消防现状,丽水市政府于2017年6月14日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和自救能力。9月份,市政府对青田、遂昌、松阳等地的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相应计划,精准发力,解决顽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

  二是根据我市火灾事故分布规律决定采取的一项必要工作。根据近五年丽水地区亡人火灾发生的规律,有60%以上的亡人火灾发生在农村,有60%以上的亡人火灾是由电气线路故障或用火不慎所引发。今年莲都、云和、青田等地发生的4起亡人火灾也均发生在农村老旧民房。从龙泉近三年火灾发生情况来看,发生2起亡人火灾(15、16年各1起),亡2人,均发生在农村老旧民房。2015年至今,共发生火灾237起,其中96起发生在农村老旧民房,占比40.5%;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69起,占比29.11%;生活用火不慎引发50起,占比21.09%。综合以上数据分析,农村老旧民房是我市最有可能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区域之一,也是我市火灾多发区域之一;电气线路和生活用火不慎也是我市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要以政府牵头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过去亡10人以下火灾通常由公安部门组织调查)。农村消防的低设防,更易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三是改善农村消防基层基础条件,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我市总体经济欠发达,农村老旧民房大多远离公安消防队,居住人员多为留守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弱,且居住场所多为木结构,电气线路老化严重,生活用火随意,公共消防设施配置少,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消防管理服务能力普遍偏低,这些消防基础条件都急需改善。因此,起草本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初步改善全市农村木结构住宅的消防安全条件。木结构住宅,耐火等级低,火灾发生后,极短时间就会造成房屋坍塌,非常不利于人员疏散逃生,而且我市的此类住宅时间基本超过20年,电气线路老化严重,明敷于木结构表面,极易引发电气类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二、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依据

  根据《丽水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参照其他县(区)出台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时间、行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八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农村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明确了包括重点区域、重点村庄、重点建筑、重点人员的行动范围。

  三是明确了户内电气线路改造、独立烟感报警器安装、消防设施和水源设置、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教育基地”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消防安全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

  四是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工作进度、整治标准、经费保证、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五是将此项工作分为排查登记、集中整治、检查考核三个阶段。

  六是明确了登记管理、分类整改、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的整治措施。

  七是对加强领导、合力攻坚、督导考评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政府领导。此项工作范围广、任务量大,只有市乡两级政府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协调作用,才能保证工作的圆满完成。木结构农村老旧民房的居住人员多为弱势群体,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突出了财政转移支付职能,进一步确保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二是突出分类整治。根据各乡镇街道排摸上报情况统计,我市共有砖木结构、泥木结构、木结构建筑32389户,其中已完成整改4459户。去年,市政府投入280余万元对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留守儿童、行动不便或精神异常人员等弱势群体)居住的木结构建筑电气线路进行了改造,今年市政府又投入100万元用于龙渊、西街、剑池三个街道的老旧城区木结构建筑消防安全改造,初步完成2017年整改任务。明年、后年,尚有5000余户木结构建筑需要改造,由政府财政补助改造经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住户自筹,日后维护保养由所在乡镇(街道)与村共同解决。。

  三是突出宣传引导。农村木结构老旧民房消防改造涉及的村民较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乡镇(街道)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抓好工作协调,主动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和整治标准,引导孤寡老幼等弱势群体以外人员积极配合,主动申请并投入经费进行整改。

  四是突出责任分工。《三年行动计划》对市政府和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从建立长效机制考虑,明确了改造工作、改造经费、维护保养等责任主体。推动乡镇(街道)引导村民在今后的住房改造中减少木结构的使用,提高民房的本质安全度。

  五、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的说明

  因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和保障《丽水市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丽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的执行,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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